转到个人账户的900万元到底用哪了?| 法官札记
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的风云变幻,每一次商业变革都牵动着商事审判司法进程。商事实践有其复杂性,其中又以公司类商事纠纷最为典型,此类案件审理难度较大,而最常见又最难攻克的壁垒之一就是“对账”,商事案件中绝大部分的商事主体都是中小型企业,甚至小微企业,此类公司普遍做账不规范,进行年度审计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对账”就成了让商事法官最头疼和煎熬的一件事!作为商事法官,始终被时代的潮流推着向前,不仅要做一个合格的法官,还要努力成为一个“经济学家”“会计师”。
陈畑畑
CHENTIANTIAN
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
二级法官
涉外审判团队负责人
姜潮和朱帆是一对多年大学同窗,带着青葱岁月里沉淀的信任,毕业后便一起携手创业,合资开办维途公司,主营机电设备销售业务,日常由朱帆负责管账。几年下来,不说赚得盆满钵盈,也算收益稳定。但当姜潮的妻子担任公司会计后,她发现朱帆频繁从公司账上向其个人银行账户转取大量现金,因此怀疑朱帆有亏空公司之嫌,于是要求朱帆交出公司账簿和所有财务资料,交由某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经审计,朱帆竟从公司账户转取资金累计高达900万元左右,而所涉转账无一笔有具体名目或正当交易凭证,账簿上也未记载转账用途。
友谊的小船就此沉沦,两人不欢而散,姜潮以公司的名义将朱帆诉至法院,他认为朱帆侵占公司财产,要求判令朱帆返还公司财产约900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从法律关系、请求权基础、法律适用上都相对清晰,难就难在事实查明——“公司的钱都去哪了?”这也是全案的争议焦点:这900万元,到底用哪了?
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能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往往体现着一名法官的经验是否丰富,办案能力是否扎实,而且也是复杂案件能否化繁为简的关键所在。那么,在本案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呢?
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账户往朱帆的个人账户“走账900余万元”。对此,朱帆说:“钱,全部用在公司经营上了,分文未侵占。”他认为公司规模较小,长期合作的原料供应商多为自然人,既没有采购合同,也未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法做账,故付款都走的私账。朱帆说他从公司转取的多半资金都用来付原料货款了,其余的也主要用来缴纳公司房租、水电、物业费等运营成本以及人员工资,购买烟酒礼品等。几年下来,公司做账不规范、账目不清,这些交易凭证也几乎没保留。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大量公司做账不规范的现象,但不能据此免除当事人对其从公司转至自己账户的资金系“用于公司经营管理之需”所负的举证责任,故我当庭向朱帆释明,将举证责任最终敲给了他,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举证义务,朱帆清楚自身的诉讼风险后,从消极逃避转为积极应诉、举证,从而使案件审理得到实质性推动。
对账,不仅是本案审理上最大的症结,也是此类案件最棘手的问题,而解决之道几乎无捷径可走,唯有“硬刚”对账!但这对昔日挚友误会颇深,心结解不开气氛剑拔弩张,这时我的细心和耐心,便是解锁的“金钥匙”。
首次开庭对账,朱帆匆忙准备了三摞证据,一摞银行交易明细、一摞支付宝转账凭证、一摞微信支付凭证,每笔交易仅为孤证,根本无法形成“资金合理用途”的完整证据链。证据单薄,姜潮和维途公司当庭均表示不认可,首次对账失利!我明白光靠已经相看两厌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对账是行不通的,若想顺利对账,离不开“法官主持、摆证据和说情讲理”的合力并用。
于是,我电话朱帆:“你需要进一步补充和整合证据,将现有的转账记录分为‘有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和‘无证据证明资金用途’两类,然后再将有证据证明资金用途的转账部分,逐笔列明并附好证据,按前述要求准备好证据后提前呈交法庭。”
这次到庭当面对账长达6小时。在对账的过程中,账目逐渐清晰,双方的误会渐渐消弭,可以说这次对账是两人关系的破冰之举。现场共核查了上百笔账目,几度电话连线案外人求证资金的真实去向,最终双方在法庭上形成了一份《确认书》,对其中四十多笔转账交易予以认定。确系用于为公司支付货款、人员工资、房租、水电宽带、分红等经营管理的各项合理开支,金额高达620万元,并同意在涉诉侵占款中直接扣减。本案的诉请金额也从900万元骤降至280万元。对账成果显著!
本案通过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充分对账查明事实,依法认定转账的900万元中有620万元用于公司的各项合理开支。但剩余280万元,鉴于朱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款项其从公司账户转取后实际用于公司经营管理,应由其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法院最终判决朱帆返还维途公司280万元。
法官心语
Fa Guan Xin Yu
姜潮收到判决书后,打电话对我说:“陈法官,这次对账让我重拾了对朱帆的信任,我们仍将继续合作。若非如此,我们的友谊将走到尽头,合作就更加无从谈起了。真心感谢您!”
朱帆打电话给我时,声音也有点哽咽:“陈法官,这个案子是您亲自地替我一笔一笔对得账,才让金额从900万骤降下来,我从心底里感谢您。”他们的道谢,是这场司法裁判里的光束,温暖和煦。
办理此类案件,要从一开始就明确把握一个核心方向——钱用哪了,找准两大突破口——分配举证和组织对账,才能理顺案件。本案审理中,我首先通过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迫使当事人意识到诉讼风险后激发其应诉、举证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案件的事实查明。然后,在当事人穷尽举证情况下,一面要默默做足准备工作,包括兼顾学习和熟悉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一面还要引导当事人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分类整合证据,再组织双方当面对账,在证据面前说情讲理,亲当“会计”,逐步攻克对账,最后及时固定对账成果,才顺利解决这起纠纷。这场对账,虽然没有太多捷径可走,但却彰显了司法温度。
作为一名商事法官,对商事主体不规范做账所带来的诉讼风险和市场隐患,深有感触,比如人格混同、清算不能下的股东连带责任、合伙清算困境等都是典型问题,通过上述案例分享,希望能引起每个商事主体对规范做账的重视,并对类案的司法实践及促进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自我勉励在今后的办案生涯中,一如既往地坚守初心,笃行致知,明德崇法,公平公正办好每个案件。
(文中所涉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 | 陈畑畑
编辑 | 崔缤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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